這兩天新聞報導有立委質疑攜車架阻擋車牌可造成有機人是做壞!!!


交通部也出來說明,安裝攜車架導致無法辨識需開罰,即使使用副牌明顯掛置也不准??


真想請問,那一堆拖車、大卡車、連結車,包括整天在陸上搶錢的拖吊車,哪一個不是車牌內置無法輕易便是或全阻擋車牌再接上終日亂跑,這怎不見有取締罰款?


部份無法辨識的大貨車不也掛副牌於車身後方或直接噴漆於車斗後方? 這樣可以?何以自行車調掛就不行!!  這政府推行自行車運動卻用這模糊且怪異法令限制,真不知這政府有何作為??


請先取締違規拖車阻擋車牌的問題吧!


騎自行車目前是最受歡迎的休閒活動,許多開車族會安裝攜車架帶著單車到處跑。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陳彥伯今(7)日呼籲民眾,如果安裝「攜車架」導致無法辨識車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的規定,可以處罰2400元到4800元的罰鍰。



陳彥伯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第3項規定,「車牌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而目前有許多民眾在汽車上安裝攜車架卻沒有注意,讓自行車擋住了車牌,被警方取締,破壞快樂出遊的氣氛。



陳彥伯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的規定,如果安裝「攜車架」導致無法辨識車牌,可以處罰新台幣2400元到4800元的罰鍰。



至於有些自行車業者會提供汽車副牌讓車主懸掛在攜車架上,陳彥伯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的規定,「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可處新台幣3600元到108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因為汽車牌照等於是監理機關正式頒發的公文書,副牌是不合法的。



而消費者要如何安裝攜車架才能避免觸法?陳彥伯說,廠商在取得車架合格證明時,都必須宣告所適用的汽車車款,民眾也可上網查閱交通部所核可的合法廠商。


騎自行車目前是最受歡迎的休閒活動,許多開車族會安裝攜車架帶著單車到處跑。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陳彥伯今(7)日呼籲民眾,如果安裝「攜車架」導致無法辨識車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的規定,可以處罰2400元到4800元的罰鍰。



陳彥伯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第3項規定,「車牌應正面懸掛於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而目前有許多民眾在汽車上安裝攜車架卻沒有注意,讓自行車擋住了車牌,被警方取締,破壞快樂出遊的氣氛。



陳彥伯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的規定,如果安裝「攜車架」導致無法辨識車牌,可以處罰新台幣2400元到4800元的罰鍰。



至於有些自行車業者會提供汽車副牌讓車主懸掛在攜車架上,陳彥伯說,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的規定,「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可處新台幣3600元到108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因為汽車牌照等於是監理機關正式頒發的公文書,副牌是不合法的。



而消費者要如何安裝攜車架才能避免觸法?陳彥伯說,廠商在取得車架合格證明時,都必須宣告所適用的汽車車款,民眾也可上網查閱交通部所核可的合法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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